成都商報記者 祝迅
  昨日,省政府印發了《四川省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宣佈進一步調整、放寬戶口遷移政策,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其中,成都市將改進現行落戶政策,建立居住證積分入戶制度,制定統一的居住證積分入戶標準,達到積分入戶標準的外地來蓉人員可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即便沒有達到積分入戶標準,也可以享受和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
  另外,四川將全面放開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鎮落戶限制。在除成都市外的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相關人員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也就是說,除了成都市,在四川其他市州租房的外地人,也可以申請落戶了。
  嚴控人口規模
  成都戶口遷移政策將調整
  作為人口超過500萬的特大城市,成都在此次戶籍改革中,被列為嚴格控制人口規模的城市。雖然如此,成都市依然將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
  根據《方案》,成都市將建立居住證積分入戶制度,制定統一的居住證積分入戶標準,達到積分入戶標準的外地來蓉人員可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當然,成都市可以根據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發展需要,對居住證積分入戶人數進行計劃調控。
  早在2011年,成都市就開始施行居住證制度。從2011年1月1日起,成都市就正式廢除了暫住證制度,全面施行居住證制度。而持有居住證的流動人口將在勞動就業、醫療衛生、教育等12個方面享有與成都市市民同等的權益。
  昨日,成都商報記者從省公安廳、市公安局瞭解到,目前,具體的居住證積分制度、標準尚未出台。
  沒有達到成都市的積分落戶標準的外地人怎麼辦,《方案》也明確,居住證持有人以連續居住年限和參加社會保險年限等為條件,逐步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職業教育、就業扶持、住房保障、養老服務、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權利,同時結合隨遷子女在當地連續就學年限等情況,逐步享有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中考和高考的資格。
  《方案》也提出,四川省將建立居住證制度。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市(州)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領居住證。以居住證為載體,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居住證持有人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勞動就業、基本公共教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服務、證照辦理服務等權利。
  成都以外省內城市
  租房也可落戶
  未來,要買一套房子才能落戶的觀念將會得到改變。將來,租房子也可以申請落戶。
  《方案》專門提出,四川將全面放開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鎮落戶限制。在除成都市外的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方案》提出,租賃房入戶的具體辦法,將由各市(州)人民政府制定。
  此外,四川明確提出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方案》明確提出,進城落戶農民將完全納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在農村參加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規範接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另外,四川進城落戶農民將完全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採取多種方式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
  對農業轉移人口來說,《方案》明確提出,要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隨遷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權利,並逐步完善落實隨遷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和普惠性學前教育的政策,以及接受義務教育後參加升學考試。
  農民進城落戶
  不得強行要求放棄“三權”
  農民進城落戶了,是否需要有償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這“三權”?
  對此,《方案》提出,應根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在尊重農民意願前提下開展試點。而在現階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
  另外,四川將加快推進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依法保障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同時,四川還將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推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公開、公正、規範運行。這樣,堅持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來引導農業轉移人口有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  (原標題:辦居住證後攢夠積分 可落戶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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